唐朝的笞刑

网友投稿 阅读:- 2024-01-08 17:47:39
唐朝的笞刑

很多朋友对于唐朝的笞刑和什么叫做杖打(古代时候的一种刑法)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块儿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关于古代打屁股的故事
  2. 什么叫做杖打(古代时候的一种刑法)
  3. 隋唐法律制度

[One]、关于古代打屁股的故事

〖One〗、在古装影视剧中,常可看到一种肉刑公堂打屁股。然而,影视剧中的这种肉刑与历史事实有较大的出入。

〖Two〗、古时,执刑的狱差在拾起县太爷掷下的打板子签子(命令)之后,(一般为两个差人)先将受刑人按住或绑在凳子上,再由另外两个差人举起法棍(有的是用长约2米、宽10厘米的竹片做成),一边拷打,一边有节拍地唱数:“一二三四五,皮肉受点苦。六七八九十,回去坐上席。再打二十板,郎中抢饭碗。”此类唱数词是代代沿传下来的,也有的是由执刑的差人临时编凑的。一般地,打奸打盗的唱数词又有所不同,打通奸唱的通常是:“昨夜搂着小娇娘,今天骑马(绑在条凳)上法堂,屁股挨了某十板,看你通奸不通奸。”而打盗贼唱的则是:“为非作歹做强盗,人人见了杀千刀,如不重打某十板,平民百姓气难消。”为何要边打边唱呢?主要有两个用途,一是数目不容易打错;二是用警戒语词教训受刑人及围观者,起到“杀一儆百”的作用。

〖Three〗、县太爷的案桌上通常有四个签筒,每个筒各写一个字,合起来是“执法严明”。其中“执”筒里插的是一大把捕捉签,其他三个筒的签子分别为白、黑、红三色,白头签每签1板,黑头签每签5板,红头签每签10板。如果县太爷掷下40支白头签,虽是40大板,打完后不会伤筋折骨,照样可以行走;如果是8支黑头签,同样是40大板,却要按规定打出“伤肤、兼旬愈”的效果来;县太爷要是掷下4支红头签,那么,受刑的人定会皮开肉绽。

〖Four〗、古代,官吏违法也必须打屁股。自秦朝以来,就制定有专门管束官员的行政法规。州县官员凡擅离职守,有事不请示,执行公务不力,超过时限到任等,都要在屁股上“留下印记”。三国时,有个县令叫孟宗,是个有名的大孝子。一天,他听到母丧的消息,未请假就急赶回家奔丧。后被“请”到武昌听刑,还是大将陆逊力保,才减了刑,最终吃了300杖。县令都打得,下属官员就更别说了。金朝河阳县因解送年粮误时,县衙大小官员屁股一律挨杖,很多人因此起了脓疮,坐不得,大家只好站着办公。

〖Five〗、打板有时轻重难以掌握,打得过重而致死的也有;另外,打屁股若打得过重,臀部可发生大面积的皮下瘀血,引起微循环障碍或局部组织坏死等严重后果。明代英宗时,山西左参政王某一口气打死了10个县令,创下“死杖之最”。明武宗正德〖Fourteen〗、年(1519年)在午门前,将舒芬等107人各打30下,黄巩和林大辂等人各打50下,另有10多人各打40下。根据当时“廷杖”的规矩,由太监监刑,锦衣卫用刑,每个士兵轮流打5下,并高声喝打报数。可以想象,100多个屁股卧倒在青石广场上,随着监刑太监阴阳怪气的一声“打”,伴着上千名壮汉齐吼的“打”声,100多块竹板发出一片震耳的“噼噼啪啪”声。最后,100多个屁股皮开肉绽、鲜血淋漓,10多人魂归西天。而明代嘉靖三年(1524年)的一次廷杖更酷,有180多名五品以下的官员被集体打屁股,其中17人先后死亡。对官员动如此大规模的恶刑,在中国历史上绝无仅有,在人类酷刑史上也是惊人的。打板子出事多了,连皇帝也会感到不安。明英宗为此下诏书,明令今后州县官员有罪,不再加杖刑,此后,杖打惩罚州县官员的就少了。

〖Six〗、古时公堂审案为何都打犯人屁股?原来,罚打犯人最初并没有固定的部位,以致很多犯人被活活打死。到了唐朝,出现了《明堂针灸图》,当朝皇帝李世民了解到人体的重要器官穴位多在胸背部,这些部位若被严重撞击、拍打,就会有生命危险,而屁股部位的重要穴位就少得多了。这使唐太宗得到启发,于是便对刑罚中的罚打作了规定对犯人不许打其胸背部,而把屁股作为罚打的部位。在公堂上打屁股的惩治手段由此沿袭下来。鲁迅说“脖子最细,发明了砍头;臀部多肉,又不致命,就发明了打屁股”。

〖Seven〗、打屁股的专门工具叫笞杖,在所有官刑中,笞杖是最轻、且技术含量较高的一种。行刑的人要上岗培训,先打豆腐、打包着纸的砖头砖碎了纸却不能破,直练到炉火纯青才能去执法打人,一下皮开肉绽,或者百下一点无伤,或者皮肤完好而内脏破裂,训练有素的打手完全可以根据需要打出不同的结果来。

〖Eight〗、对于从未受过皮肉之苦的人来说,屁股挨打是一件痛苦的刑罚,于是,代人挨打的“专业人士”便“应运而生”,一般都是乞丐来扮演这种角色,按挨打板数计算钱。当然,找人代挨打必须事先买通衙役,衙役所得的钱往往比挨打的人还多。富户因欠交赋税被传讯时,一般都由仆人到堂受审,如果被判打屁股,就由衙役找人替代。

〖Nine〗、然而,笞杖打臀竟被一些君王当做一种“文化”来欣赏。五代后蜀国的盐亭令李匡达能听出打屁股的节奏。李令平时爱听笞杖之声,刑罚一动,竹肉相击,惨叫呻吟不绝,他就兴奋不已:“真好啊,一曲动听的肉鼓吹”,哪天没刑罚,他则终日闷闷不乐。慈禧太后经常要打太监,有的太监就在屁股上衬一块牛皮,称之为“护身符”。

[Two]、什么叫做杖打(古代时候的一种刑法)

古代刑罚之一。用荆条或大竹板拷打犯人。杖作为刑种始自东汉。南朝梁武帝定鞭杖之制,杖以荆条制成,分大杖﹑法杖﹑小杖三等。北齐北周,将杖刑列为五刑之一。其后相沿直至清末。参见"五刑"。隋唐以来五刑之一。宋明清三代规定妇人犯了奸罪,必须“去衣受杖”,除造成皮肉之苦外,并达到凌辱之效。中国古代各个时期的杖刑中国古代用大竹板或大荆条拷打犯人脊背臀腿的刑罚(见五刑)。杖刑的起源甚早,《尚书·舜典》有“鞭作官刑”的说法,意即用鞭杖惩罚失职的官吏。汉、魏、晋都设有鞭杖的刑罚。至南北朝梁武帝(502~54在位)时,才把杖刑列入刑书,作为一项正式的刑罚手段。梁颁有“□杖令”,规定杖用生荆制作,长六尺,有大杖、法杖、小杖三种。大杖大头围一寸三分,小头围八分半;法杖大头围一寸三分,小头五分;小杖大头围一寸一分,小头极杪(《隋书·刑法志》)。北魏开始把杖刑与鞭刑、徒刑、流刑、死刑并列,为五刑之一。北齐、北周沿袭魏制,北齐杖刑分三等:三[Ten]、〖Twenty〗、十;北周杖刑分五等:[Ten]、〖Twenty〗、三[Ten]、四[Ten]、五十。北周、北齐均允许以金赎杖刑。隋代废止鞭刑,以杖刑代之,另立笞刑,以代替原来的杖刑。隋杖刑分五等:六[Ten]、七[Ten]、八[Ten]、九[Ten]、一百,凡所犯重于五十笞者,则入于杖刑。唐代杖刑同于隋。唐律规定:杖皆削去节目,长三尺五寸。讯囚杖,大头径三分二厘,小头二分二厘;常行杖,大头二分七厘,小头一分七厘;笞杖,大头二分,小头一分五厘。并规定:“决杖者:背、腿、臀分受。”“杖长短粗细,不依令者笞三十。”宋沿唐制,杖刑亦分五等。宋代杖刑的特点是广泛用它作为附加刑,流刑、徒刑甚至杖刑、笞刑都加杖《宋史·刑法志》称:“凡流刑四:加役流,脊杖二十,配役三年;流三千里,脊杖二十;二千五百里,脊杖十八;二千里,脊杖十七,并配役一年。凡徒刑五:徒三年,脊杖二十;徒二年半,脊杖十八;二年,脊杖十七;一年半,脊杖十五;一年,脊杖十三。凡杖刑五:杖一百,臀杖二十;九十,臀杖十八;八十,臀杖十七;七十,臀杖十五;六十,臀杖十三。凡笞刑五:笞五十,臀杖十下;四[Ten]、三十,臀杖八下;〖Twenty〗、十,臀杖七下。”辽国杖刑,据《辽史·刑法志》记载,其数目为五十至三百。凡杖五十以上者,以沙袋决之,即用熟皮合缝,装沙半斤,长六寸,广二尺,加一尺许木柄,对犯罪者击打。辽太宗时大臣犯罪不至死,以木剑击背,其数自十五至三十。又有铁骨朵杖人的方法,铁骨朵是以熟铁打成八片虚合,用三尺长的木棍作柄,杖数为五至七下。金国杖刑,“自百二十至二百,皆以荆臀”(《大金国志·熙宗纪年》)。金熙宗皇统(1141~1149)时,令杖罪至百,臀背分受,后因脊近心腹,遂禁击背。元代杖刑自六十七至一百零七,凡五等,每等以十为差。除讯杖外,皆臀受。明代杖刑依唐、宋制,其数自六十至一百,以十为差。杖以大荆条为之,削去节目,长三尺五寸,大头径三分二,小头径二分二。犯徒刑、流刑罪皆以杖作为附加刑。徒一年加杖六十,一年半加杖七十,二年加杖八十,二年半加杖九十,三年加杖一百;流刑二千里、二千五百里、三千里皆加杖一百。又行折杖之制,以五折十。清代杖刑沿袭明制,其不同者:杖用大竹板,长五尺五寸,大头阔二寸,小头阔一寸五分,重不过二斤。清初沿明代以五折十之制,康熙(1662~1722)时改为四折除零,即杖六十除零折二十板,七十除零折二十五板,八十除零折三十板,九十除零折三十五板,一百折四十板。至清末,杖刑始废。手艺和技巧三百六十行中没有这一行,但这一行绝对是靠手艺吃饭的。笞杖在手,生杀、轻重仅在一念之间。于是,怎么打人就成了一门学问。《活地狱》第九回提到此事:从来州县衙门掌刑的皂录,这小板子打人,都是要预先操练熟的。有的虽然打得皮破血流,而骨肉不伤;亦有些下死的打,但见皮肤红肿,而内里却受伤甚重。有人说,凡为皂录的,预先操练这打人的法子,是用一块豆腐,摆在地下,拿小板子打上去,只准有响声,不准打破;等到打完,里头的豆腐都烂了,外面依旧是整整方方的一块,丝毫不动,这方是第一把能手。凡是犯罪的人,晓得自己理屈,今日难免责打,不惜花钱给这掌刑的……这样一来,掌握这种高超本领的人,不仅能够顺利完成笞杖任务,而且可以执法违法,从中渔利。沈家本《历代刑法考·刑罚分考〖Fourteen〗、》记载,明代厂卫负责施行廷杖的校卒在训练时,先用皮革绑扎成两个人形,一个里面放上砖头,一个外面包上纸,然后再给他们穿上衣服,让校卒对他们行杖。放砖头的人形是用来练习“外轻内重”手法的,要求能做到看起来似乎打得很轻,衣服也不要破损,但里面的砖头要打碎。包纸的人形是用来练习“外重内轻”手法的,要求做到看起来似乎打得很重,但里面包裹的纸不能损伤。行杖要达到这样的水平才算合格。清代方苞《狱中杂记》中曾记载着他在刑部监狱中亲眼看见的一件事:有三个犯人遭受同样的杖刑,为了少吃点苦头,他们事前都贿赂了行杖的差役。一个犯人送了三十两银子,被稍微打伤一点骨头,养了一个月的伤;第二个犯人送了一倍的银子,只打伤一点皮肉,不到一个月就好了;第三个犯人给了一百八十两银子,受刑后当晚就步履如常了。很显然,有钱人犯错误,只要打点得力,一般是可以免去皮肉之苦的。最苦的是那些老百姓们,老钱见不着几个,到头来犯点错误,使不上银子,一准落得被狠揍一顿了事。

[Three]、隋唐法律制度

〖One〗、律令格式,是中国隋唐时期法律的基本表现形式。律是对各种违法行为的惩罚条文;令是制度、规章的规定,格是用来防止奸邪的禁令,对律的补充和变通条例;式是官府机构的各种章程细则(“律以正刑定罪,令以设范立制,格以禁违止邪,式以轨物程事”)。

〖Two〗、中文名律令格式释义中国隋唐时期法律的基本表现形式拼音lvlinggeshi始于隋代史实记载《唐六典》出现时间最早

好了,关于唐朝的笞刑和什么叫做杖打(古代时候的一种刑法)的问题到这里结束啦,希望可以解决您的问题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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