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女子行为

网络 阅读:- 2024-02-04 02:11:29
唐朝女子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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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1. 古代女子的言行举止
  2. 唐代的监察表现是什么
  3. 唐朝十恶制度

[One]、古代女子的言行举止

〖One〗、唐《女论语》这部妇学教材语言流畅,读起来琅琅上口,及富才华:

〖Two〗、凡为女子,先学立身。立身之法,惟务清贞。

〖Three〗、清则身洁,贞则身荣。行莫回头,语莫掀唇。

〖Four〗、坐莫动膝,立莫摇裙。喜莫大笑,怒莫高声。

〖Five〗、内外各处,男女异群。莫窥外壁,莫出外庭。

〖Six〗、出必掩面,窥必藏形。男非眷属,莫与通名。

〖Seven〗、女非善淑,莫与相亲。立身端正,方可为人。

〖Eight〗、其形也,翩若惊鸿,婉若游龙,荣曜秋菊,华茂春松。仿佛兮若轻云之蔽月;飘飘兮若流风之回雪。远而望之,皎若太阳升朝霞,迫而察之,灼若芙渠出绿波。

〖Nine〗、襛纤得衷,修短合度;肩若削成,腰如约素;延颈秀项,皓质呈露;芳泽无加,铅华弗御;云髻峨峨,修眉联娟;丹唇外朗,皓齿内鲜;明眸善睐,靥铺承权;环姿艳逸,仪静体闲;柔情绰态,媚于语言。

〖Ten〗、《西厢记》中崔莺莺是“淡白梨花面,轻盈杨柳腰”,“翠裙鸳绣金莲术,红袖鸾销玉笋长”,“解舞腰肢娇又软,千般袅娜,万般旖旎,似垂柳晚风前。”

1〖One〗、《红楼梦》中的林黛玉是“闻静以娇花照水,行动如弱柳扶风。”

[Two]、唐代的监察表现是什么

1.弹劾权,不同于西方司法体系中的弹劾权,唐朝的弹劾权是指御史拥有的纠弹百官的权力,是唐朝御史台官员的重要职权之一,同时也是构成我国古代监察体制的重要内容。

2.言事谏诤权,即谏官所拥有的对国家时政得失提出自己见解,或对皇帝言行违失行为进行规劝的权力。自建国始,唐朝统治者就十分重视吸取隋朝灭亡的教训,认识到广开言路的重要性,因而形成了一套较完备的谏诤制度。唐朝中书、门下两省官员都有进谏职责,其进谏内容并不局限于朝廷政务,对皇帝的奢侈行为谏官也可以上书进谏。

3.监察礼仪权,即监督百官朝会仪态及祭祀言行的权力。礼制是古代天人关系、等级关系及人伦关系的集中反映,也是维护古代社会统治秩序的重要手段。为表示对礼制的尊重,各朝均有严格的规定,唐朝也不例外,故而就有了对百官礼仪的监察。

4.封驳权,封驳权最早可追溯至两汉时期,经过魏晋南北朝的发展,至唐朝已形成一项专项制度,有专人职掌。所谓封驳,即封还诏令,驳正违失,主要包含两个层面的意思:一是封还皇帝有错讹失误的诏令,二是驳正百官有违失的奏章。

5.监考权,为保证科举考试的公平公正,监督科考、并对科考违纪行为提出弹劾也成为唐朝御史的重要职责之一,即所谓的监考权。

[Three]、唐朝十恶制度

〖One〗、十恶不是由贞观律首次规定的最早正式规定“十恶”制度的法典是开皇律。

〖Two〗、“十恶”是指隋、唐、宋时期直接危及君主专制政权、封建统治秩序和严重破坏封建伦理纲常关系的重大犯罪行为。隋朝《开皇律》在《北齐律》“重罪十条”的基础上,正式形成“十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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