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女子守孝打扮

网络 阅读:- 2024-07-25 23:19:56
宋朝女子守孝打扮

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宋朝女子守孝打扮这个问题,古代女子守孝的规矩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块儿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司马光为什么处死女人
  2. 古代女子守孝的规矩
  3. 古代父母死后如何守孝有哪些风俗

[One]、司马光为什么处死女人

〖One〗、北宋历史上有一件著名的政治事件,名字叫“律赦之争”,律是法律的意思,赦是皇帝赦免的意思,也就是法律和皇权发生了冲突。其中牵扯到2个著名的政治人物,分别是王安石和司马光,下面就一块儿来看看事情的来龙去脉吧。

〖Two〗、公元1068年,山东登州一位13岁的女孩阿云,母亲不幸去世,阿云为母亲守孝期间,被自己贪图钱财的叔叔卖给了一个叫韦大的老光棍为妻。韦大年龄已到终年,而且长得十分丑,阿云当然是不愿意嫁给韦大,可是叔叔已经下定决心把她嫁给韦大,阿云无奈之下决定暗地里杀掉韦大。

〖Three〗、一天夜里,阿云悄悄来到韦大的屋内,趁着韦大熟睡之际,拿着刀子朝着韦大一阵乱砍,毕竟是女孩子,而且年龄太小,可以说是手无缚鸡之力,对韦大几乎没有造成什么伤害。韦大第二天便告官,说阿云要杀害他。阿云没有逃跑,而是去自首,承认了自己的犯罪事实。知县审理后认为阿云的罪名属于谋杀亲夫,根据大宋律法,判处死刑,然后上报知府许遵。

〖Four〗、许遵看了卷宗后,认为该案件审理有问题,根据大宋律法,为父母守孝期间,婚约是无效的,而且阿云属于被叔叔逼婚,她自己并不同意这门亲事,所以说阿云不是韦大的媳妇,那也就不算谋杀亲夫,只能算故意伤害罪,而韦大受伤也很轻,所以比较多也就是坐几年牢就行。于是许遵把该案件上报到大理寺和审刑院。大理寺和审刑院最终给出的结果是阿云虽然不是韦大的妻子,但是她属于谋杀,所以应当处死。

〖Five〗、恰在此时,宋神宗发布了一道命令,意思是审讯犯人的时候,没有用刑罚,犯人自动认罪,这样的话,按照自首对待,并且依照谋杀罪行降低2个等级论罪。许遵是一个正义的官员,他以皇帝的诏书为由,向刑部申诉,然而刑部根本不理皇帝的诏书,依然维持死刑。恰在此时,许遵被调往大理寺,担任大理寺卿,也就是大理寺的一把手,就这样,阿云被改判为有期徒刑。

〖Six〗、结果那帮御史们又不愿意了,他们参奏许遵利用职务之便枉法,皇帝把案件发到翰林院,此时的翰林院最著名的则是王安石和司马光,而2个人的意见出现了很大的差别,王安石认为皇帝已经下了诏书,应当有期徒刑,司马光认为法律面前,皇权也不行,必须得死刑。2个人在朝堂上吵的不亦乐乎,谁也无法说服谁。

〖Seven〗、为何会出现这样的结果呢?其实王安石和司马光都有各自的政治意图,此时宋神宗正在推广王安石的变法事项,而修改法律是变法的重要内容之一,因此皇帝的旨意可以对法律进行修改和变更,这是变法的基础,而司马光是反对变法的,因此极力阻止皇权对法律的更改。最终宋神宗发怒了,直接下诏书,阿云罪不至死,改判有期徒刑,案件到此结束,谁也不得再提及此事,王安石胜出了。

〖Eight〗、然而事情远没有结束,俗话说一朝天子一朝臣,宋神宗驾崩后,宋哲宗继位,1085年司马光成了宰相,上台后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把17年前的阿云案翻了出来,此时的阿云已经嫁人,成为别人的妻子和孩子的母亲,司马光把阿云下狱,最后杀头。司马光17年前输掉的官司,最终算是赢了,但是也为他的人生画上了一个大大的污点。

[Two]、古代女子守孝的规矩

〖One〗、百善孝为先,这是老祖宗留下来的传统。在古代,忠孝被看作是衡量一个人的标准,而且这个标准一直被沿用到今天,不过有些人就不是很能理解,为什么会有守孝三年这个规定呢,人死了入土为安,就算心中难过守孝一年,两年不好吗?为什么非得是三年呢?

〖Two〗、其实孔子说过: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从这句话里就可以解释出我们守孝三年的原因,你是三年才从父母的怀中离开的,那父母离去,让你守孝三年,这就是我们中国的古礼,

〖Three〗、关于守孝期间的规定,依照古礼研究我国古代政治制度,因孝治天下,不管做官的人,官做多大,碰到父母之丧,如果不马上请假还乡,那就是有罪,就不配为官(君主允许的不算,例如对武将来说,他正在前方作战,假使父母死了,仍然要向朝廷请假还乡,皇帝可以下诏书,着他移孝作忠,可以不还乡)

〖Four〗、在古代连君主也要守丧三年。丧期中是不准结婚的,年轻君主登位前若要结婚,由皇太后下命令才可以。可以看到在很多的年代都有这样的事,如在唐代、宋代、明代、清代都有,老君一死,新君没有就位以前,先办婚事,第二天再发丧,否则就违犯礼制。这种古礼连皇帝都要遵守,这是我们古代对于孝道的精神。对于那时候的人来说,父母死了,不但是你自己自主的悲痛,朝廷人伦都要在要求你悲痛,这也是古礼。

[Three]、古代父母死后如何守孝有哪些风俗

〖One〗、在古代,当父母仙逝以后,子女有守孝的传统。古代中原文化认为,父母死后,子女要迅速通知有关亲属和乡里邻居。唐宋以后,流行以放鞭炮的方法向乡邻报丧致哀。

〖Two〗、奔丧,古代汉族认为,接到父母丧讯后,儿女应首先以哭来回报使者,然后详问父母死因,问毕又哭,哭毕即应上路奔丧。奔丧路上,应该吃素。早上见星而行,晚上见星始止,不避昼夜。临到家乡时,应"望乡而哭",若是奔国君丧,则"望都而哭"。因病残、临产、坐月子等原因不能奔丧的子女,则应寄物以吊。

〖Three〗、追悼仪式入葬死者之前举行。古代汉族的追悼仪式,多由族长、巫师、道士等主持,一般都要介绍死者一生的功绩,希望死者灵魂能保佑子孙后代发达兴旺。

〖Four〗、二次捡骨葬我国南方、东北和沿海地区古今都很流行的一种葬俗,大致有三类:先土葬后捡骨;火葬后再捡骨;同葬后再捡骨。

〖Five〗、崖葬包括悬棺葬、崖墓、崖洞(穴)葬等,涉及到汉族和南方许多民族。如悬棺葬的主要特征是葬在崖上,利用天然洞、绝壁上的天然平台;或在崖上开凿横龛直洞;或在峭壁上凿孔钉桩以放置棺木。

〖Six〗、火葬我国最古老并对现今社会影响最大的丧葬习俗之一。

〖Seven〗、居丧守孝古代汉族在埋葬死亡亲属后,还有居丧守孝之俗。居丧期间,不能唱歌跳舞,不能娶妻纳妾,不行房事;上层贵族出入不能走正门,上下不能走中阶;孝子应在父母墓旁搭棚而居。在棚内要求做到"言而不语"、"对而不答"、"不与人座";前三日不饮食,前七天内只能吃粥,七天后才能吃蔬菜水果,过"二七"14天后才能吃肉。一般认为,居丧三年之内都不宜饮酒。三年期满,要举行一次隆重祭祀,然后方能起灵除孝。

〖Eight〗、扫墓有的也称"挂青"、"上坟"、"挂纸"。实际上是古代祭祀制度的遗存。汉族、仫佬族、侗族、瑶族等都流行在每年的清明上坟祭祖。

〖Nine〗、现在汉族还普遍保留着此俗。扫墓时,较富有的人家,往往抬着一席丰盛的酒菜到墓地,恭敬地陈列在祖墓前,一面焚化纸锭,一面叩头行礼,然后或在墓地吃掉酒菜,或抬回家再吃;稍次的人家,则只端一两碗酒菜到墓地,也焚化纸锭;再次的人家,则只焚化纸锭,或掘几杯泥土,捧堆在坟顶上,再随便折几支嫩绿新枝,插在坟上。

〖Ten〗、我国古代政治制度,所谓圣朝以孝治天下,做官的人,不管文官武官,也不管官做多大,碰到父母之丧,如果不马上请假还乡,那是不对的,监察御史马上提出弹劾,可以处分到永不录用的程度,是很严重的。不过有一点例外,以武将来说,他正在前方作战,假使父母死了,仍然要向朝廷请假还乡,皇帝可以下诏书,着他移孝作忠,予以慰留,这才可以不还乡。在戏剧里可以看到,有的戏里武将穿半边白袍的,就表示他是戴孝上阵,那都是皇帝特殊的慰留,国家非要这个人不可;有些是他还乡守孝以后,丧服未满,皇帝下命特别起用,名为“起复”。而起复有两种情形,一种是退休以后再起用,一种是还乡守制的人起用。

1〖One〗、古代连皇帝也要守丧三年。譬如说丧其中是不准结婚的,年轻皇帝登位前若要结婚,除非由皇太后下命令才可以。在唐代、宋代、明代、清代都有,老皇帝一死,新皇帝没有就位以前,丧事没有发布,先办婚事,第二天再发丧,否则就违犯礼制。这种古礼连皇帝都要遵守,这是中国文化的精神。

好了,关于宋朝女子守孝打扮和古代女子守孝的规矩的问题到这里结束啦,希望可以解决您的问题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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